SERVICE
pp
各類面罩/口罩性能檢測(符合CNS)、佩戴定量/定性測試(符合29CFR) BACK
防霾口罩/防塵口罩/醫用面罩檢測、半/全面罩檢測
防霾(PM2.5)口罩(CNS15980:2020)性能檢測項目:
1.粒狀物防護效果
2.過濾效率(試驗方法-A法)
3.呼吸阻抗


拋棄式防塵口罩(CNS14755:2022)性能檢測項目:
1.次微米粒子防護效率
2.呼吸阻抗


醫用面(口)罩(CNS14774:2022)性能檢測項目:
1.細菌過濾效率
2.合成血液穿透性
3.壓差試驗
4.次微米粒子防護效率
5.防焰性試驗


半/全面罩佩戴測試:
1.佩戴密合度定量測試
2.佩戴密合度定性測試 (全面罩不適用)
 

 

 


國際上對於呼吸防護具常採取驗證制度,經由驗證機構之驗證合格,授與張貼驗證標章,以供雇主及勞工正確選用。而國內醫護專業人員、勞工使用之拋棄式N95口罩與SCBA佩戴密合度,國人呼吸防護PM2.5所佩戴之防霾口罩,鮮少有經過第三方(者)認證實驗室進行檢測、或驗證機構核發管理標章。

而一般第一者評鑑是由製造商執行,自我聲明;第二者評鑑是由顧客實施評鑑;第三者評鑑則是由一個獨立的符合性評鑑機構所執行。我國〈標準法〉第三條亦定義驗證乃指「由中立之第三者出具書面證明特定產品、過程或服務能符合規定要求之程序。」因此,在重要的人身最後一到安全衛生防線—呼吸防護具,應委託第三方單位進行檢測,協助雇主確保勞工使用之相關呼吸防護具設備性能及驗證合格,將可以減少勞工使用呼吸防護具之疑慮,並能提升勞工使用呼吸防護具之品質及在工作時的安全性。